规章制度

辅导员手册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辅导员手册 -> 正文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

发布日期:2017-10-19   浏览量:

1、每个毕业生需要填写两份《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2、所有项目填写一律用黑色笔填写,用其它颜色的笔填写一律作废。

3、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认真填写好相关项目。

4、登记表封面“填表日期”填写“毕业当年6月8日”。

5、“本人身体健康状况”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健康”、“良好”、“一般”。

6、关于“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一栏,主要填写在大学期间所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的荣誉称号。

7、“本人学历及社会经历”从小学填起,要注意时间的统一,所有时间均为“ΧΧ年9月至ΧΧ年7月”,格式参考如下:如张三,“高中部分”从左往右三栏目依次填写:“2010年9月-2013年7月”、“淮安一中学习并担任ΧΧ一职”、“李明”;“大学部分”从左往右三栏目依次填写:“2013年9月-2017年7月”、“无锡太湖学院学习并担任ΧΧ委员一职”、“ΧΧ(填写现任辅导员姓名)”。

8、“自我鉴定”部分的填写。

此栏由学生本人对自己大学期间的表现做出客观评价。主要对在校期间的政治表现、思想道德修养、组织纪律、学习态度、身体锻炼和劳动态度等方面进行总结、鉴定。称号用第一人称,具体格式为“本人自入校以来……”,不能用“我……”。鉴定的内容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毕业生对自己政治素质的自我鉴定,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鉴定:(1)爱党爱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安定团结大局等方面。(2)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学习和参加党团组织活动情况等方面。(3)遵纪守法、爱护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等方面。(4)理想、成才、思想道德素质培养等方面。第二部分是毕业生对业务素质的自我鉴定,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鉴定:(1)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和学习纪律等方面。(2)学习方法、治学态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3)参观、学习、实践等教学环节中的表现和收获等方面。(4)掌握的知识程度及专业水平、专业能力等方面。(5)专业知识以外的知识学习和技能培养等方面。第三部分是毕业生对自身其他方面进行鉴定,主要从四个方面开展鉴定:(1)体育课、体育活动的参加情况、体育成绩及达标等情况。(2)参加文体活动及讲究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等方面。(3)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奖励等。(4)自身存在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等。要求每一位毕业生在鉴定中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对成绩和进步要充分肯定,对缺点和不足要认真分析总结;日期统一填写“毕业当年6月8日或9日”。

9、“班级意见”部分的填写。

该部分用第三人称填写,鉴定内容必须依据个人自我鉴定的三部分内容进行鉴定,如:“该同学……”。其中,必须包括对学生个人优缺点的评价,此部分由各专业辅导员依据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要求不能三言两语敷衍了事,内容必须充实。必须手写,不得粘贴,日期填写“毕业当年6月11日或12日”。

10、“系级组织意见”栏的填写时间为“毕业当年6月15日或16日”。

11、“校级组织鉴定”栏的填写时间为“毕业当年7月1日或2日”。

12、《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毕业生大学期间档案的重要材料之一,也是代表我校学生教育管理的文字形象材料之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对于需要填写的部分,务必要求字迹工整、誊写美观,不得随意涂改。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开展鉴定工作,对于所有填写内容,各辅导员必须严格把关,认真审核。

太湖学院学工处

201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