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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预警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19-04-15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学业管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通过学业预警工作的开展,学校、家长、学生共同协作,督促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努力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一、学业预警的范围:

毕业班仍有课程未通过者;

其他年级在校生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大于等于12学分者(包括体育课)。

二、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1、教务处根据学生学习成绩情况统计学业预警名单。

2、各二级学院对在预警范围内的同学,应通知其辅导员、任课教师,及时加强对学生的督促和辅导。

3、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要根据警示情况及时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工作,并加强辅导和沟通工作。

各相关人员应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被预警学生的工作,使其顺利完成学业。

教务处

2016-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