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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8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和共青团江苏省委《关于评选2019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1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9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评选对象

注册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二)分配名额

学院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

商学院

2

1

会计学院

2

物联网工程学院

2

1

艺术学院

1

1

土木工程学院

1

1

机电工程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1

1

护理学院

1

校级学生组织

2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次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的学生中产生

省级“三好学生”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省级“三好学生”标准的现任班级、学院、校级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省级“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根据2018年度学院考核排名得出。

省级“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应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评选推荐中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质保量,全面衡量。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学院推荐名单(含先进班集体)需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材料申报要求

(一)申报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者,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或《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见附件),推荐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以第三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不能只是奖项的罗列。

(二)请各学院于4月4日前将推荐名单及文本材料报送至学工处贾雪雯(电子稿及纸质稿各1份)。

附件: 1.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2.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无锡太湖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3月28日

附件1: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x

附件2: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x

关于评选2019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