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管理员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于:2018-04-12 浏览次数:
关于评选2018年省市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市级先进学生集体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团委,各直属院校,市属各民办学校,在锡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浓厚氛围,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有关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团市委决定今年继续评选表彰一批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市级先进学生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在普通高中评选2018年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苏教基函〔2018〕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18年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和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的正式在籍学生;2018年无锡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和对象为全市大中专院校、各类中等学校(高中、初中、职校、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学部)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先进学生集体的评选范围和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集体(小学班级必须四年级及以上,不含幼儿园)。
二、评选条件
1. 江苏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品德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达到优良等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达到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都达到B级等第以上);获得市(县)区级以上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两年内曾获得“江苏省三好学生”“江苏省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2. 无锡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品学兼优,全面发展,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积极参加综合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具有集体荣誉感,综合表现受到师生肯定。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现任学生会和团委成员、班干部、团干部、学生社团负责人,积极向上,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 无锡市先进学生集体评选以班级为主,也可以是学生会、团组织、学生社团等,具有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和较强的凝聚力,成员团结和谐、互爱互助,整体素质好,各方面成绩突出。
三、评选方法及要求
1. 评选程序:按照学生民主推荐、任课老师和年级组评议、校内张榜公示(一周以上)和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的程序确定推荐名单,逐级上报主管部门批准,最后由市教育局、团市委审定。
2. 组织实施:各市(县)、区教育局负责所辖学校的初评推荐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所辖技工学校的初评推荐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直属院校、市属民办学校和在锡大中专院校的评选推荐工作。
3. 有关要求: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是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出来的对象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每一所学校推荐的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合计不得超过5人。各地各单位推荐上报先进集体和个人数一律不得突破分配名额。
请各地各单位于4月18日前上报《2018年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4月25日前将上报《2018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联系人:李中惠,电话:81827681,电子信箱:wuxideyuchu@163.com。
锡教德〔2018〕102号++关于评选2017年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市级先进学生集体的通知.pdf
关于评选2018年无锡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的通知.rar